污水下水道違建處理
業務簡介
為協助本府水利局推動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工程,本隊勞安品管綜合科配合辦理工程範圍內之違章建築認定及拆除等相關業務,以協調民眾主動自行拆除工程範圍內之違章建築,讓工程順利進行。違建戶未於規定期限配合自行拆除退縮足夠空間(自地界線起算75cm)而導致工程延宕者,由本隊依法拆除後巷影響工程之違建。其標準處理作業流程圖及步驟說明(請點選連結查詢)。
認定及結案件數統計
認定及結案件數統計
104年違建認定7,099件、拆除結案3,444件;
105年違建認定5,121件、拆除結案5,214件;
106年違建認定3,066件、拆除結案9,364件;
107年違建認定8,778件、拆除結案6,633件;
108年違建認定7,151件、拆除結案6,144件;
109年違建認定4,365件、拆除結案6,004件;
110年違建認定3,248件、拆除結案6,016件。
111年違建認定1,784件、拆除結案6,027件。
112年違建認定2,505件、拆除結案5,038件。
113年(至8月底)違建認定1,776件、拆除結案4,057件。
配合污水下水道工程施作-排除後巷違建
下水道工程施作圖示
左上為板橋區自由路17巷污水管線施工中 右上為施工後變乾淨了
左下為沒有防火巷的空間 右下為有防火巷的空間
單位: 勞安品管綜合科 管理人: 楊先生 電話: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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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