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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建的認定

業務簡介
拆除大隊認定組主要辦理本市轄內29個行政區,違章建築認定及執行危害公共安全違建取締業務。違章建築經公所查報或民眾檢舉成案後,拆除大隊認定組將派員至現場勘查拍照存證,並依建築法違章建築處理辦法新北市違章建築拆除優先次序表完成認定並開立處分書,詳細流程請詳認定標準作業流程說明流程圖。違章建築經認定並完備相關行政程序後,案件始移拆除大隊拆除組依法執行拆除。
 
認定件數統計

認定件數統計 
102年16,334件、103年21,334件、104年18,337件、105年13,468件、
106年10,074件、107年16,036件、108年15,298件、109年12,465件、
110年11,636件、111年9,866件、112年(第2季止)5,022件。

單位: 違建工程認定二科  管理人: 廖先生      電話: 725
 
瀏覽人次:29006 人 更新日期:2023-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