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廣告物處理
業務簡介
拆除大隊違建廣告工程拆除科依據建築法、違章建築處理辦法及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針對新北市轄內大型違規樹立式廣告物主動進行巡查,同時也受理民眾檢舉陳情,派員辦理查報、開立認定處分及執行強制拆除等業務(參考違規廣告物認定作業流程)。此外,並配合工務局公寓大廈管理科及各區公所拆除違規市招和無主廢棄廣告物。
巡查重點
目前拆除大隊加強巡查轄內各區重要道路、快速道路高架橋樑、聯外橋樑等較影響都市景觀及交通安全之位置。另針對主要構架達雜項執照規模以上、不可搭設處所(道路、公有地、影響公安及違建上方等),優先執行拆除;如廣告支架未達雜項執照規模者,則錄案移送工務局公寓大廈管理科輔導合法或改善。
認定及拆除件數統計
認定及拆除件數統計
101年認定3,302件,拆除3,261件
102年認定3,212件,拆除2,836件
103年認定2,748件,拆除2,729件
104年認定1,291件,拆除1,223件
105年認定1,636件,拆除1,621件
106年認定3,275件,拆除3,201件
107年認定4,269件,拆除3,860件
108年認定4,838件,拆除4,111件
109年認定4,273件,拆除4,630件
110年認定4,300件,拆除3,159件
111年認定4,554件,拆除3,011件
112年認定2,328件,拆除3,118件
113年(至8月底止)認定3,098件,拆除3,069件
拆除無主廢棄招牌實例
註:113年無主危險廢棄廣告拆除2417 件。
單位: 違建廣告工程拆除科 管理人: 葉小姐 電話: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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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