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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社區內之警衛亭及圍牆乃是為維護社區安全,應不屬違建?

社區內之警衛亭及圍牆乃是為維護社區安全,應不屬違建?
  • 發佈日期:2018-06-12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
  • 類  別:認定類
  • 詳細內容:
  • 社區警衛亭應先向本府工務局公寓科洽詢是否可以報請備查;圍牆因係屬雜項工作物,依法仍應向本府工務局請領雜項執照,否則就是違章建築。另依「新北市合法建築物增設一定規模以下構造物處理要點」規定,倘圍牆材質為竹木、鐵絲網,高度在150公分以下且透空率達70%以上,在不妨礙消防安全、公共通行或其他法令下,得免予查報認定。此外,倘社區內有開放空間、公益空間等區域,依法是不得設置任何圍牆、欄杆、灌木綠籬及其他妨礙公眾通行之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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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5550 人 更新日期:2018-12-26